報載勞工團體日前面見吳揆時,要求時薪與月薪脫鉤並調高,吳揆指示勞委會研究,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前天表示,此次時薪調高幅度已高於月薪,如果時薪又與月薪脫鉤,對假日上班的勞工未必有利,因此不作調整。
筆者心想,難道勞委會不知道今天台灣的支援型服務業,早已大幅裁月薪正職人員,改聘以時薪勞工為主要人力,以規避休假等福利,並可以排班為由,以不超過最高工時上限,合法地且常態地讓時薪人員超時加班,節省人力成本。
雖然雇主的總聘用成本是固定的,但減少員工聘用頻率,能減少面試與員工訓練成本,而且,時薪員工加班,不用支付一點三三倍的加班費,怎麼算都對雇主有利。
勞委會應該知道這種情形,卻不支持基本工資的月薪與時薪脫鉤,僅以「假日上班的勞工未必有利」為由,不作調整,實在很難服眾。
個人以為,時薪工作已成為服務業的常態,為了解決時薪者收入偏低、工時過長且無休假保障的問題,時薪應該有另外一套計算版本,至少勞委會應說明,該如何讓時薪者享有帶薪休假、加班費等福利。
如今勞委會既不幫忙爭取福利,又不讓月薪與時薪脫鉤,且連嘗試替勞工爭取或捍衛權益的動作都沒有,就直接說不調整,不懂得替勞工爭取權益,讓廣大時薪勞工心寒,恐怕不應該再稱為勞委會。
今天台灣的經濟問題,政府從體制面就直接幫企業主拿走大部分的經濟果實,讓勞工承受過勞、低薪等不人道的工作環境,長此以往,民怨將演變成對政府的不信任。
在非典型就業盛行的時代,勞委會實在不該再以單一(月薪)基本工資計算方式,套用在各種類型的勞動人口身上(如排班兼職、派遣、約聘、按件計酬等),應該針對各種勞動需求,設計適宜基本薪資方案,才能真正保障勞工權益,而且總得來說,反而可能降低雇主的總人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