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表示,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後,沒裝機沒登記的車主,「通知繳款逾期不繳」才會罰款,和現在過收費站不繳費「逃費」的處罰相同。
毛治國指出,遠通公司已決定提供零元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ag,未來所有用路人都可免費申裝,對用路人來說,已消除現在電子收費ETC車上機須付費的門檻,可有效提升ETC利用率。
毛治國表示,考慮仍有一定比例用路人因使用高速公路頻率不高,即使eTag免費,也不會安裝電子收費設備,通行費將採事後補繳,逾期繳納才會開罰。
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說,將來對未裝eTag的用路人通行費處理原則,一是採事前登記制,即是比照現在遠通電收的全民體驗方案,民眾上路前,先到超商或營運據點辦理登記並預繳適當的儲值通行費後就可上路,收費系統將透過影像捕捉方式扣款,至於儲值通行費額度將參考民眾使用習慣另行訂定。
其次,未裝機或未事前登記的用路人,也是透過影像系統紀錄,依現行做法,先寄通知補繳,用路人收到補繳通知後,在約兩周到二十天期限內補繳就可以。
申裝eTag和事前登記,都要預儲一筆通行費。eTag需預儲五百元才能免費申裝,民眾預儲的通行費全部由國庫保管。事先登記的預儲金額未定,登記方式可能包括網路、電話、超商、遠通營業據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