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師法修正案無法在立法院上個會期通過,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一百學年度仍無法上路。教育部表示,若下會期順利通過立法,新制將從法案公布日起實施,開始規範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但全國教師會反對片面立法,堅持必須透過勞資協商訂定。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表示,新制要等立法院通過,再修改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配套行政命令,才能夠實施。
教師法修正案是否能在本會期過關,變數仍多。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表明「不支持」的立場,他說,教師工會才剛上路,工時、在校服務時間等,應透過聘約或勞資團體協商的方式訂定,不是教育部片面決定,教師工作時間規定不需要法源,全教會「反對入法」。
劉欽旭說,老師需要的是「尊重」,有尊重會更自律,長期以來,台灣老師是責任制,教育部不需要要求「表面功夫的工作時數」,即使透過團體協商,教師工會也不可能要求不符社會期待的工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