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急切希望立院通過治水特別預算,並以美國紐奧良市澇患為訴求。以八年八百億元治理全台水患,和美國國會三天內撥款一百零五億美元搶救紐奧良澇患災民,雖都跟水災有關,意義卻截然不同。
紐奧良的澇患是突然的天災,損害超過九二一恐怖攻擊,救災行動與專款都是十萬火急,布希總統和幕僚群徹夜推估救助專款數額,而非急著去災區「訪視」,原因在此。再看台灣的水患治理計畫,導因於石門水庫原水濁度太高、錯誤的平鎮淨水廠政策及每年都有的颱風水患,原水濁度一方面與水庫取水技術有關,一方面是水源保護區的管理不善問題,都屬人謀不臧。
治水計畫貴在周密而有效,重在永續防範,而非星火之急,硬是把紐奧良單一澇患和台灣長年水患扯在一起,把紐奧良的撥款來痛撻在野黨阻撓治水計畫,真是「有理沒理,原告先起」,很難讓人心平氣和地接受。
治水計畫事關全台民眾生命、財產、生活環境的安全,台灣人民都關心這項計畫的細節與進度,因此建議將該計畫公布在網路和平面媒體上,讓各方提供意見後再作定案,也可讓大家看看是在野黨指陳的「兩張紙」,還是執政黨所說的「一大疊」,更可避免計畫變成「空白支票」或「空頭支票」。
劉邦師(台北市/退休勞工)
行政院編列的八年八百億元治水特別預算,引發朝野熱烈討論,不過以立法院生態,即使排入議程審議也不會全數通過,屆時差額仍要地方政府自籌財源補足,而非放任地方政府伸手向中央要錢,造成中央財政負擔。
地方政府該如何自籌財源?據審計部在網站公布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綜合報告」顯示,地方稅應徵收而未徵收的數額高達五百二十一億元,各地方政府應收繳而未收繳的行政罰鍰金額計一百零一億元,另外應收而未收租金也有一億元,這六百二十三億元成為地方政府財政上的「應收帳款」,然因「繳款書或處分書未合法送達」、「未適時辦理債權保全」、「強制執行未結案持續攀升」、「未訂定催收計畫與目標」、「債權(執行)憑證清理成效欠佳」等因素,使得這些款項尚未收繳入公庫,甚為可惜。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日益困難,而治水又不能不辦理的情形下,建議各級政府參考環保單位成立罰鍰催繳小組,並按月追蹤成效的模式催收帳款,或由中央政府輔導地方政府、協調司法機關排除催收罰鍰與稅捐的障礙,徹底催繳積欠稅捐與行政罰鍰,結合中央特別預算用於治水防洪。謝麗美(北縣樹林/環保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