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郭瑤琪辭職,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麗文離職,使內閣及最大在野黨中央黨部的女性一級主管人數雙雙掛零,從婦女參政角度來看,我國婦女參政空間至今仍狹窄,更讓陳總統「重用女性」的競選承諾跳票。
截至前年底,台灣女性參政比率約為百分之二十,距行政院的婦女政策綱領「女性參政突破三成,並邁向四成」的目標尚遠,較之北歐瑞典、丹麥、挪威、芬蘭等國的百分三十六至四十五,更是天差地遠。
據去年台灣婦女人權指標調查報告指出,當年台灣婦女人權指標不及格,其中「政治參與權」在七項指標中,雖與前年相同皆排行第四,但卻呈現全面倒退情況,是分數退步最多的項目;報告並指出,國內婦女參政比率雖有逐年提高的趨勢,但多半是透過選舉進入中央或地方議會,仍被排除在國家高階主管或公共決策之外。
但就女性參政的表現而言,在歷次國會議員表現評鑑中,許多女性議員不遜於男性議員,因此女性所缺的是參政機會,而非能力。現階段的「婦女保障名額」,原意是保障婦女從政的權益,但因保障名額過低,已無法發揮提高婦女參政的功能,因此有學者提出以「性別比例原則」取代。
然而更重要的是,政府及政黨須以身作則建構性別平等的環境,如保障女性擔任重要職務,及制定性別平等基準法,作為推動婦女人權的基礎;而且教育部門、學校也應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俾從日常生活建構兩性平等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