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小吃店或夜市的小吃攤日進斗金,連鎖飲品店門庭若市,但是政府卻收不到一毛錢稅金,財政部要求國稅局輔導開立發票,未來只要被國稅局認為是有開發票能力的「大店」,就要開發票,否則每季連續罰,最重可要求停業。
由於開發票後營業稅率由百分之一提高至百分之五,有不少店家反彈,認為「獨惠大企業,欺負小店家」,但財政部堅持維護租稅公平的立場,仍要雷厲風行以昭公信。
這些沒有開立發票的知名人氣店,在「每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元以下」的保護傘下,一邊數超過二十萬元現鈔,一邊推說沒有人手打發票,反彈營業稅率提高,甚至「放暑假」避風頭,如此實在違反租稅公平,賺錢開發票、繳營業稅天經地義,這些反彈的商家如不辦理,對誠實納稅的商家不公平。
建議除了稅務人員應緊盯轄區的「大店」,也該表揚開立發票的「大店」,民眾也要扮演租稅「狗仔」,檢舉不開發票的店家。
不過,人氣店的「獨惠大企業,欺負小店家」抗議不無道理,稅務機關也應加強查察大企業、富豪逃漏稅,才能達到租稅正義。
凌傑(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