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團號召農民在凱道夜宿,要求修正土徵條例,並有人反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認為草案拉高興建農舍的門檻,不僅阻礙農村發展,更會使得農地價格崩盤,農民將無以為繼。
自農業發展條例民國八十九年修正後,「農地農有農用」政策已放寬為「農地農用、不一定農有」,亦即宣告自然人均可購買農地使用,開放結果是現在一般人能買農地、可蓋農舍,造成建商大舉興建農舍,並以「免稅田園別墅」轉手;甚至技術性將法定不得建農舍的比例,挪到山腳下的地,然後在平地的特定農業區良田上蓋農舍。
農業發展條例立法目的,是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與農地合理利用,興建農舍應為方便農民從事農業活動必需為限;但因主管機關怠於查緝農地違規使用,現在所謂的「農舍」,已儼然成為豪宅、別墅代名詞。
為解決田中豪宅怪現象,農委會擬修訂農地農舍興建辦法,對農民資格從嚴認定,農舍申請人資格須無從事農業以外的專任職業,且個人全年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等總額低於五十萬元,配偶間必須沒有頂蓋建築物才可興建農舍。
原本立意甚佳,無奈碰觸到既得利益者權益,所以他們要抗議,但試問他們有幾人是實際從事農地勞動或耕作?
興建農舍本應以便於農民農作為限,與一般民宅需有區別,資格與條件應予嚴加認定,否則放任投機及農舍濫建,不僅破壞農田景觀與汙染生產環境,更破壞整體農業使用的完整性,影響大規模經營效益,亦不利於使用現代科技取代繁重的農事工作。
時值大選敏感時刻,良法會不會被搓掉?考驗執政者智慧了。
謝武昌(苗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