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市面上有許多保健用食品,部分經證實有特別功效者,可向衛生署申請成為「健康食品」,然而廣告宣稱也不能超過核准的保健功效,台北市衛生局公布上半年違規食品廣告,前三名竟然都是健康食品,可依法開罰十至五十萬元。
北市衛生局查獲四百八十八件食品違規廣告,其中五成六宣稱醫療效能、二成六則宣稱減肥。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若以單一產品的違規件數來看,違規最多的是健康食品「保健牛蒡精華素」,電視播放的違規廣告達一百零二件,其次是健康食品「水溶性殼醣胺」有六十四件、健康食品「清唐速膠囊」也有十九件。
「保健牛蒡精華素」雖擁有衛生署的健康食品字號,不過申請的功效是胃腸功能改善,僅能宣稱經動物實驗結果證實,有助於胃黏膜之保護作用。陳立奇指出其廣告詞句卻加以誇大,提到能降低胃腫瘤、利尿解毒、修合糖尿病不易癒合的傷口,已涉及誇大醫療效能;另一項健康食品「水溶性殼醣胺」,雖具備調節血脂功能,但廣告詞卻以女性對抗肥胖的戰爭為訴求,影射有減肥瘦身效果,同樣遭罰。
目前衛生署核准的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包括調節血脂、調節血糖、輔助調整過敏體質、胃腸功能改善、骨質保健、護肝、牙齒保健等,每項須個別申請認證,陳立奇表示,健康食品不能取代藥品、也只能依據申請通過的項目來宣稱效果。
此外,這次食品違規廣告中,藝人李明依與兒子一同入鏡代言的食品「船井SUPER BURNER系列」,內容也宣稱可減肥,衛生局表示廣告內容已明確違規需處罰,至於李明依是否要負代言人的連帶責任,衛生局將進一步了解,若開罰可處四至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