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國光石化專案小組審查自去年四月十三日成立,至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審畢,歷經近三十次之審查會議,專案小組又區分為水源供應、地形變遷、生態保育(白海豚)、健康風險及溫室氣體等領域。專案小組會議及專家會議,是透過「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及「專業審查」的作業方式,對開發案環境影響的背景事實發現、科學推論與預測未來的正確性與不確定性(或風險率)加以評析,環評審查專案小組做成「不通過」及「有條件通過」之「兩案併陳」的正確資訊,提送給環評委員對開發案做為「認定開發」或「認定不應開發」的依據;此次參與國光石化環評審查作業程序之經驗,確實能讓我們省思重新檢討環評審查作業程序。
國光石化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以國家永續發展為考量,小組委員認定其不宜開發重要之理由為:(1)本開發案會排擠其他用途用水、影響生態及水平衡,甚至導致超抽地下水,加重地層下陷負荷;(2)開發地區位屬中華白海豚主要活動廊道,對中華白海豚的存亡將造成顯著不利影響;(3)開發案明顯改變當地濕地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在資料及科學證據不足情況下,基於「預防原則」不宜開發;(4)本開發案阻擋濁水溪口排放之泥砂傳輸至溼地的途徑,嚴重影響潮間帶溼地、海岸地形、地貌和棲地環境,並可能造成嚴重洪澇災害;(5)本案營運後將排放溫室氣體達729萬噸CO2e/年,將影響全國減碳目標期程之達成;(6)綜合考量VOC、SO2、NO2及PM2.5的額外非致癌風險,VOC、PM2.5的額外致癌風險,已屬偏高,如再考量當地既存之健康風險,將對當地居民造成不可回復之健康危害。
因應國光石化環評之結果,經濟部隨即提出配套方案,包括:(1)填補石化原料供給缺口、(2)協助石化業轉型升級、(3)確保現有產業員工就業不受影響、(4)共同協助彰化縣西南角地區當地經濟振興、(5)全力協調相關單位強化石化廠的環保及工安監督、(6)對國光石化另覓場址提供必要協助;惟上述配套方案仍須由環境、經濟及社會面做完整評估,並宜配合石化產業政策環評建議事項辦理。
國光石化環評審查過程,我們充分體認出「節能減碳」應為未來產業發展之關鍵議題;建議政府宜依據「國家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主動規劃與推動下列關鍵技術策略:(1)增加「低碳能源」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宜由環境影響評估面向,考量設置地點之適當性及陽光、風能、與水資源之充分性,並配合國土規劃總體考量使「低碳能源」天然氣及再生能源取得最適化之配置。(2)提升能源及發電效率,需進行既有電廠能源效率最佳化及新設電廠燃料投入與操作彈性最大化之整體策略規劃。(3)降低石油依賴度及減碳量,需導入綠色燃料燃燒技術並發展多元燃料發電鍋爐。(4)發展再生能源(風力能及太陽能),需考慮電網之儲能設施,以排除供應間歇性對需求滿足與提供電源穩定性。(5)參與國際合作發展本土化之二氧化碳捕獲封存與再利用技術,並利用生命周期方法評估其具環境與經濟效益。(6)推動低碳社區、低碳生態工業區、綠色農村及永續城市,需考量熱電共生環境與經濟效益最大化,並建立示範計畫予以推廣。強化厭氧發酵處理技術,解決垃圾廚餘、家庭汙水汙泥及農業廢棄物汙染問題,並能產生沼氣發電或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