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昨天舉辦髮禁公聽會,有學生反映幾所私校嚴格執行髮禁;教育部訓育委員會表示,依學校若違反規定,會列入缺點扣補助款,嚴重者更會減班。
既然教育部有罰則,為什麼還有私校堅持髮禁?是無視學生人權,還是無視扣款與減班處分?私校的生活管理自有「規矩」,而且若不管學生的服裝儀容,會被外界貼上「生活教育失敗」標籤,在兩難之間,寧可讓人本等民間教育團體聲討,甘冒教育部的處分。
新竹縣有一所以軍事化管教的私校,多年來的從頭到腳嚴格管控,但有許多家長願意把孩子送到該校就讀;筆者小舅子小孩,因新北市某所私校的生活管理嚴格,而拒絕報到,後來經學校教官「開導」後才入學。可見只要家長、校方與學生取得共識,朝氣蓬勃的小平頭、清湯掛麵又如何?
所以筆者認為,教育部不該只祭出處分,學校也不應只罰學生,應和學生、家長溝通能接受的校規,若各有堅持而劍拔弩張,反而會讓學生投訴,使外力介入,讓問題複雜,增加學校困擾。
林泉利(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