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發生塑化劑事件後,近來經媒體報導,市面上大部分的塑膠製品因成分不同,而各有功能、用途,惟遇熱會釋出含有塑化的有害化學物質,危害健康。
此一訊息,讓大家驚覺到,現在市面上無論是傳統市場攤商、超級市場、大型賣場或連鎖超商、小吃店、雜貨店、水果店等,仍然大量使用塑膠袋,而且幾乎是同一類型,但是業者或消費者並不知道成分、品質及用途等。
儘管學者、專家透過媒體呼籲民眾使用塑膠袋要慎選材質,勿盛裝過熱食材,但一般民眾對塑膠袋使用範圍,仍是一知半解,甚至不知道。
鑑此,建議政府研訂塑膠袋製造規範(配合修正法規等)及相關配套措施,以確保人民健康。首先,要求塑膠袋製造業者,於生產階段時強制在外觀加註記號,或以不同顏色、透明度區分材質、功能、用途等,使供消費者能明辨使用何種塑膠袋盛物,始為正確。
其次,規定商家或攤販等除提供塑膠袋外,亦應備置紙袋,供消費者選購,不致過度使用塑膠袋,而產生衛生及環保問題。
再者,加強宣導消費者購買食物時,宜自備「不銹鋼」容器取代塑膠袋或紙袋盛物。
此外,加強勸導及稽查,對未依規定使用塑膠袋者先勸導,經數次勸導不聽者,予連續罰鍰處罰。
筆者相信實施一段期間後,業者能在法令規範下,提供較安全的塑膠袋或紙袋,消費者亦能明辨塑膠袋、紙袋材質、功能等,養成購物自備容器,以維護健康,減少衛生及環保問題。
胡鵬年(新北市/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