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日前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草案,引起藝術教育師生圈軒然大波,在臉書抗議,已逾六千人參與,二十五、二十六日將赴教育部靜坐陳情。
全國藝術教育親師聯盟召集人鄭吉良指出,包括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才能教師,過去二、三十年來,在小學及國、高中兼課,都比照大學講師領取鐘點費。去年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指出,基於「均等原則」,高中才藝教師應和其他在普通班兼課的理化等老師一樣,都領時薪四百元,今年竟然「擴大辦理」。
教育部八日公布的草案第十條中,明載「若未具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之教師證書者,一律依所任教階段(高中、國中、國小)標準支給鐘點費」,也就是高中四百元、國中三百六十元、國小二百六十元。換言之,即使是藝術名校碩博士,未來在國小兼課時薪仍僅二百六十元,不到原來一半。
台北藝術大學校長朱宗慶說,去年和教育部特教小組開過數次會,建議才藝教師應比照大學專業技術人員,也就是至少是大學講師鐘點費;未料藝術才能教育事宜今年移交國教司管理,先前共識如同作廢。
朱宗慶說,音樂才藝教師養成不易,一般都是幼年開始訓練,經數十年培養,才有資格教授單項專門樂器。教部修改鐘點費,將使大批教師生存困難,進而危及台灣藝術教育環境。「事實證明,台灣藝術教育是成功的,培育許多優秀人才,不能就此葬送!」
朱宗慶呼籲,教部應審慎面對此事,多邀專業人士討論,不能讓外行擅自決定。
藝術教育親師聯盟則訴求,教部應另定「藝術專長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依照教師專業程度給付鐘點費;修正藝術教育法,明訂專業藝術才能班經費由教育部及地方縣市教育局固定比例補助;明年「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設的「藝術教育科」,應由具藝術背景專業行政人才專責管理自國小藝術才能至大學相關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