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逢各校辦理教師甄選熱季,每年此時流浪教師都呼籲應採聯合甄選方式,節省金錢及減少舟車奔波之苦,惟校方總有不同看法。筆者忝為承辦業務人員,略書淺見。
教甄不論採用那種方式,優劣互見。若是聯合甄選,對考生與校方而言,除可節省時間、金錢與人力成本,更可藉此稀釋「有力人士」上下其手機會;主張自辦者常持理由則是可因校制宜,根據各校特色取才,且對考生而言有較多機會,雙方各持己見,莫衷一是。
據筆者觀察,明星學校大都單獨辦理甄選,是否以其自視甚高,不屑參與聯甄,而且錄取教師將來在教學的表現,是否優於聯甄錄取者,殊值深入研究。
或許校方認為甄選是賞報考者一口飯吃,但筆者寧可將校方比喻成企業,視考生為消費者,企業應殫精竭力於挖掘消費者需求,所以不妨由校方(或教育主管機關)在辦理甄選時,對全部考生做問卷調查,上榜者的意見尤其重要,以了解贊成聯甄或自辦何者居多。
另一方面,只要教師評審委員會一聲令下決議自辦甄選,主政的人事室與教務處莫不兢兢業業,力求圓滿,但因多項甄選作業勢必於暑假辦理,每當欲召集教評會委員回校開會,卻多所推託;筆者建議,教評會委員出席開會情況,應列為教師成績考核重要指標,而且一旦甄選業務發生差錯,教評會委員須連坐處分,以示負責。
教育乃百年大計,教師品質攸關教育良窳甚巨,建立可長可久、禁得起公評的甄選制度,方為正鵠。
諍言(高雄市/學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