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日前廣東深圳市公安局依據「交通安全法」發布公告,從今年六月六日起至十二月五日,在深圳主要區域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引發民怨。
《人民日報》報導,一九九七年,深圳市率先取消自行車專用道,成為大陸第一個沒有自行車專用道的城市。但近年來,卻有愈來愈多的電動自行車成為市民倚賴的交通工具,爭道、搶道、霸道的電動自行車時常滋事惹禍。
據統計,近三年,深圳市交通警察局針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開罰案件近二十六萬餘件,警告、糾正約三百六十八萬餘件。因電動自行車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大幅上升,造成一百五十二人死亡、六百八十五人受傷。
但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對於上班族與接送小孩上下學的家長帶來不便,也有快遞業擔心影響送件的速度,電子商務業者擔心增加配送成本。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則擔心此舉將造成產業鏈的損失,也有人認為「禁令」與低碳環保的發展趨勢背道而馳。
儘管民怨四起,深圳市並不打算取消禁令,為平息民怨,深圳市交通部門針對全市七百七十二條公共汽車路線、候車站牌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