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事件延燒,法務部長曾勇夫對故意犯罪的原料供應商,考慮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最高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定調,頗令人失望。
依曾部長說法,塑化劑只是個案,但真的只是個案?黑心起雲劑影響遍及五大類,目前甚至連水果口味的汽水、冰淇淋、糖果可能也難倖免,受害者除了兩千三百萬同胞,由於多項產品銷售全球,人數之多難以想像,廣義來說已是通案。
三十年來,業者蓄意隱瞞事實,添加有毒物質,就事證來說等同預謀殺人,犯罪之嚴重,難道只是「公共危險罪」?惡性重大卻從輕量刑,很難讓民眾心服。
心是惡源,貪無厭足,黑心業者荼毒同胞,且讓台灣好不容易建立的商譽,一夕間毀之殆盡,豈可輕易縱放,作惡多端應受到法律嚴厲制裁,才能伸張公理正義。
曾部長名為「勇夫」,就要「雖千萬人吾往矣」,只要做對的事,必會獲人民支持,籲請發揮「勇者無懼」精神,主動提案修法,不該等立委提出才「慎重研究」,否則就辜負民眾的寄望了。
法雨(彰化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