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準時到地檢署開庭,卻於庭外苦等久候,是司法民怨之一。法務部表示,將於六月十五日啟用偵查筆錄電腦計時系統,記錄檢察官開庭時間,若延遲開庭超過一個小時,情況嚴重者將予以懲罰,防止檢察官延遲開庭太久。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為解決檢察官開庭延遲導致民眾於庭外苦等久候的問題,法部部研發電腦資訊系統,從檢察官開庭做筆錄起即開始計時,紀錄下檢察官開庭的原訂時間與正式開庭時間;同時,法務部將規定檢察官不得延遲開庭超過一小時,超過者,將由各地檢署檢察長督導、口頭告誡,並列入年終考績,情況嚴重者會給予懲罰。
部分基層檢察官表示,檢察官開庭時,有些被告為講述案發過程而滔滔不絕,常令檢察官無法有效掌握時間,以致於拖延下個庭期;但此功能上路後,也可警惕某些檢察官於開庭前詳細閱卷,提升問案效率,有效管控開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