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移民團體昨天到勞委會抗議馬總統政見跳票,外配工作權不如陸配,勞委會回應表示,將在兩周內預告修法,比照陸配全面鬆綁,將外配工作權與居留權掛勾,未來外配只要喪偶或因家暴離婚獲准居留者,就可繼續擁有工作權。此外,並擬同步放寬外配離婚有子女,不需再申請工作許可。
勞委會估計,到去年底為止,符合上述條件外配約一千七百三十九人。
勞委會強調,上述修法早在上個月勞委會舉行婦女勞動會議時,婦女團體當面請命後,勞委會即朝放寬方向研擬,並非因為昨天新移民團體抗議才修法。
勞委會表示,基於保障外配工作權,勞委會已經研擬修改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將外配居留權與工作權全面掛勾,明定凡與我國有戶籍國民結婚者,即使喪失婚姻關係或喪偶,只要依移民法繼續取得居留者,都可取得繼續工作權利。勞委會解釋,移民法規定繼續取得居留權者,包括離婚有子女、喪偶及領有家暴保護令離婚者。也就是說,未來外配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仍可保有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