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我常擔心要在輪胎下找孩子!」一名家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孩子的媽媽,向醫師形容孩子的衝動行為,讓住在馬路旁的她提心吊膽。醫師指出,ADHD兒因衝動引起社交問題或危險行為,滿三歲即可診斷,若能把握低年級前的治療黃金期,合併用藥與行為治療,可降低孩子成為「問題人物」的機率。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心智科醫師梁歆宜表示,多數ADHD孩子都是上幼稚園後,在團體中有社交問題或學習落後,才被發現與診斷,不過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的問卷顯示,半數家長即使發現孩子有ADHD症狀,平均拖延一年以上才就醫,有三成家長更拖延兩年以上。
分析家長遲疑讓孩子接受治療的原因,近七成是擔心用藥副作用,不少人寧可嘗試感覺統合、刀療等另類療法,然而即使少數人因體質因素,部分症狀可能有改善,但醫師指出這些療法,沒有大型臨床試驗可證實效果。
梁歆宜指出,醫界肯定用藥治療ADHD的好處大於不治療,因為影響食欲、體重減輕等副作用,均有方法可協助改善,但不治療會讓孩子的狀況愈來愈多:有媽媽告訴她,孩子常追著蝴蝶就直接跑到馬路上,完全不知道置身險境;另一情境是在學校學業落後、與人衝突不斷或不受管教,使得同學與老師都排斥他,孩子因此自尊降低,漸漸成為邊緣人格,甚至走入歧途。
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張學←表示,現在三歲就可診斷ADHD,應在症狀還不嚴重、狀況沒那麼多的時候,即低年級之前就積極治療,她強調醫師會隨時監控藥物對孩子生長是否有影響,並且視狀況適度調整藥量或部分時間停藥。
她呼籲家長對治療要有信心,也要願意挪出時間來協助ADHD孩子,因為除了藥物,家長也要改變與ADHD孩子的互動方式,需要多一點耐心與陪伴。
小檔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盛行率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臨床上發現男多於女,比例約四比一,有三大核心症狀: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 ADHD多半在七歲前出現,確診需症狀持續六個月以上,並在社會、學校和家庭功能中,有兩種以上的功能發展出現損害。
資料來源/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心智科醫師梁歆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