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通婚議題引發爭議,國民黨中常委廖萬隆為其發言道歉而不認錯,表示並不反對原漢通婚,只是媒體斷章取義,引發誤解其善意而已。
無論是否出於善意,失言引起原住民怒吼,甚至被眾人視為愚騃,卻是事實。希望鼓勵原住民彼此通婚,認為可避免文化及語言流失,顯然是思慮欠周,常識不足。
「通婚的後代怎麼可說是雜種?」排灣族一位領袖痛斥,從人類出現至今,沒有一個民族是流著純正原始人類的血液,「雜種」的說法極不恰當。
「純種」之說不符多元族群價值觀。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導源於某些極端種族主義者自以為「純種」的思維。所謂純種血緣論,從血緣去看文化傳承,是很狹窄的生物學觀點,荒謬的想法。
判斷某族群成員時,血緣固然是判別的因素之一,但不應只重視生物學層面,也須考慮語言、風俗、習慣、歷史記憶等文化條件,才能真正理解或界定一個族群。文化是互相滲透的,從生物學去談一個文化的保存,是牛頭不對馬嘴。
從古今中外歷史看,所謂「種族純淨」是不可能的,也從未存在過的;世界上有那個民族是「純粹」的?以中國來說,位於今天湖北的春秋時代楚國被視為「番邦」,即異民族,後來又有五胡亂華,有外族統治,各族通婚是常態,那來的「純種漢人」?
廖萬隆強調,因為自己是客家人,看著客家文化一天天流失,才進而關注原住民文化存續問題,「因為原住民比較好控制、比較好安排,是非常偉大的台灣遺留文化。」
客家文化流失,是否也要限制客家人不與外族通婚?而所謂原住民「比較好控制、比較好安排」,是漢族沙文主義的優勢民族心態。這種違反人情,違反族群平等價值的建言,問題不在於自認的「善意」,為了原住民好;反而在於看問題的「態度」,沙文主義心態不可取。
台灣人多數在不同年代從中國而來,即使早期有漢人之間的漳泉械鬥,有漢「蕃」衝突,都已成歷史陳跡,彼此通婚而融洽,人們不覺有異。近年外籍、大陸新娘日益增多,更證實民族的融合。
一名與美國人結婚的阿美族婦女說,她和丈夫從未傷害彼此,反而讓彼此了解不同文化,因此她的小孩更有廣闊的世界觀,也更能包容不同的文化,「限制通婚簡直荒謬。」
再看西方歷史,多的是民族血統交融的例子。以色列這個猶太民族由於數千年的遷徙,早與各地民族通婚;二次大戰後建國,世界各地猶太人前往以色列,他們的膚色有白、有黃、有黑,早已不是「種族純淨的猶太人」。而美國更是民族大熔爐,總統歐巴馬即是異民族通婚的後代。值得保存的是文化,不是血統的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