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佛法緣起論:「有因有緣世間集」,緣起的世間如網狀脈絡,因地複雜,果報現前,終究有跡可尋。台灣人的品德正在沉淪,誠信、廉潔、守法及羞恥心不足。筆者認為不外三個原因:一、主政者貪瀆無信,二、司法不公不義,三、宗教因果思想未深植人心。其中尤以領導者的品德影響至鉅。
儒家說:「人無信而不立」,寓言故事「說謊話的人,鼻子會變長」,都教育我們:「說一句謊話,要用一百句謊話來彌補掩飾」。奉此圭臬,待人應誠意、正心,承襲「意和同解」,維繫了人際關係的基本信任,成為人性中的相互認同,如今道德標準一切都變了。
主政者貪瀆無信:「上樑不正,下樑歪」,其實「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主政者為德不卒,帶動糜爛虛偽的風氣,誠信蕩然無存,廉潔成為笑話。風行草偃,上行則下效;「物必自腐而後蟲生」,貪圖權力者在調教感染下,置誠信於不顧,棄真實如敝屣。佛家云:「崇高必墮落」,當全國有超過六成的人希望總統下台時,權勢名利打死不放,真的就贏了嗎?
司法不公不義:法院高掛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是人民信賴的準則,懲奸除惡的利器。無法期待公正廉明的包公再世,也沒有狗頭鍘伺候,只能寄望檢調和法官腰桿再度挺直,當國家和人民的後盾。商鞅變法靠的是一言九鼎,劉邦約法三章靠的是犯者同罪,古代強調「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今日看到的事實卻是:「駙馬犯法與百姓不同罪」。百姓常說「司法死了」,司法沒死國家才有希望。
宗教因果思想未深植人心:昔時吳道子畫「地獄變相圖」,達到非常大的教化功能,城內三月內無人敢犯罪。佛教徒堅信三世因果,基督徒和民間習俗相信做壞事要下地獄,業報如影隨形終不亡,如何教導民眾「善惡到頭終需報」的觀念非常重要,至少是股無形的道德規範,像戒律一樣的約束行為。司法是法律的守護者,而宗教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每個宗教團體和宗教師是該發揮力量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