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審計部最新年報指出,部分國立大學和中小學在八八風災、莫拉克風災後對外募款,卻未依法申請勸募許可,或未設立捐款專戶。立委昨天指出,包括教育部五年五百億計畫補助的國立大學也未依法申請許可就募款,「很離譜!」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募款款項流動都要透明、公開,教育部將組小組徹查。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七條,學校進行公益募款,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十三條規定,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並於勸募活動開始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公立學校開立捐款專戶,限定為代理公庫的金融機構。
被審計部年報點名違反規定的大學,包括成功大學、陽明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中興大學等幾所獲得五年五百億補助的大學。除國立大學,澎湖縣、台南市、高雄市、金門縣、基隆市政府所屬學校,也都被審計部點名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