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未來三百萬元以上的特定高額消費貨物,以及非自用住宅在二年內轉手,都將課稅,稅收用於社會福利。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近期將多多宣導,若來得及準備,不排除六月一日實施。
財政部預計,奢侈稅一年可創造一百五十億元國庫收入,將用來挹注社會福利,財政部希望藉此健全長期房市。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條文規定,非自用住宅一年內轉手,課百分之十五的奢侈稅;一年以上未滿二年內轉手,課百分之十奢侈稅;若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房屋、房屋遭法拍或都市更新等,不課奢侈稅。
高消費貨物部分,如小客車、遊艇、飛機、直升機及超輕型載具,單價在三百萬元以上,須課百分之十奢侈稅;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須課百分之十奢侈稅,若非屬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課稅;五十萬元以上高額家具,須課百分之十奢侈稅。
條文定義特種勞務,指每次銷售價格五十萬元以上的入會權利,課百分之十奢侈稅;但屬可退還的保證金性質者,不包括在內。
立法院還通過二項附帶決議,奢侈稅收應全數用於社福,不得排擠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原編列有關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社福支出;另外,奢侈稅課稅具體方式、豁免條款能否打擊投機、不傷及無辜,財政部應於條文公布施行半年後,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至於何時實施?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如果相關部會準備來得及,不排除六月一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