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卡索的扭曲世界、梵谷的變色狂想、達文西的神祕國度,這些藝術家直到今天仍讓人津津樂道,原因無他,他們有自己的風格,所以展現獨一無二的價值。
曾有一名自命不凡的畫家,以缺乏個人風格的理由,被維也納藝術學院拒於門外,這人後來甚至放棄了藝術這條路,他的名字叫做阿道夫‧希特勒。
一個人就算長相不凡,若缺乏風格,難免平庸;一個藝術家再怎麼受歡迎,落入俗套不求變化,也很難繼續吸引人。
風格究竟是什麼?我想,簡單來說,就是勇敢地做自己。
因為它是我們周身上下散發出來的味道,也是別人對我們的印象,它雖是極度抽象無法計算的東西,卻像標籤一樣,是一種辨認的表徵,也是創作者的名片,能讓我們在眾人之中被一眼認出來,要給人深刻的印象,靠的就是風格。
引領風潮的香奈兒女士(Coco Chanel)曾說:「流行不斷推陳出新,唯有風格歷久彌新。」
超現實主義作家考克多也說過:「何謂時尚?即那些會落伍的一切。」時尚會過時,盲目地追求流行,終將淹沒在隨波逐流的空虛中,風格卻使你特殊化,使你在世人眼中有了清晰的記憶點。
作家常被認為是一種敏感卻袖手旁觀的人,是客觀的敘述者,但事實上,作家常把整個人都凝練在文字裡,作品就是他個人經驗的累積、精采度的呈現,不用刻意去培養,而是與生活連結在一起。
什麼樣的人寫什麼樣的文章,像DNA一樣,可相像,可模仿,但絕不會相同。
寫作就是在呈現自己內心的那個小世界,必須有個人特色的保留,至於要怎樣突顯自己的風格,作家必須自己去尋找答案,因為風格是作家的賣點,能夠成功地詮釋它,就是成功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