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小學教師評鑑及霸凌防制的專責機構法源有著落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聯席會昨天逐條審查通過《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教育部將新設師資培育司,職掌教師評鑑的規畫、輔導及行政監督。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該法三讀通過後,將使教師評鑑取得法源依據,未來中小學教師將和大學教師一樣,必須接受評鑑。此外,霸凌防制問題也有專責機構,將新增「學生輔導及特殊教育司」。
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昨天在委員會審查通過,配合政府改造,教育部新的組織法將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元旦實施,除了各界關注的教師評鑑取得法源依據,霸凌防制問題也有專責機構,將新增「學生輔導及特殊教育司」,負責學生事務輔導、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規畫、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的管理輔導等業務。
陳益興表示,《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取得教師評鑑的法源依據後,國家教育研究院會在半年內提出完整的「中小學教師評鑑實施辦法」草案,訂定評選辦法及教師法修正條文的修正草案,教育部將積極推動教師法修法,讓教師評鑑更完備。然後再委託公正、專業、超然的機構實施。
陳益興表示,教師評鑑的積極面,在促進中小學教師的專業發展,提升教師專業地位與尊嚴,同時讓中小學生得到很好的教導,提升教育品質。消極面,則是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
昨天審查通過《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案較重要的變革包括:成立「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等三個三級機構,以及八個司、三個附屬單位。
其中,「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主管馬政府的國教向下延伸及十二年國教兩大重要教育政策。署本部設於台中,另在台北設辦公室。但有立委質疑兩地辦公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