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衛生署要求非全天候提供急診服務的中小型醫院,應將「急診」改為「急門診」,但多名立委認為,這樣的名稱區隔性太小,容易使民眾混淆,衛生署昨天緊急踩剎車,回應一周內先將不符急診條件的招牌撤下來,並請衛生局評估當地緊急醫療需求,視情形指定必須設急診的急救責任醫院,其餘非二十四小時的診察行為,考慮一律視為門診。
立委劉建國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表示,急診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是民眾根深柢固的觀念,當有緊急醫療需求時,民眾當然跑最近的醫院,衛生署只把名稱改變,又改的這麼像,他不能接受。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急門診」的名稱,原本用意是定義非全天候急診就不是急診,而是特殊門診,由於立委覺得名稱會使得民眾混淆,衛生署同意不採用此名稱,並且一周內會請開設限時急診的醫院,將急診招牌撤下來。
石崇良指出,一百床規模以下的中小型醫院,如果不是急救責任醫院,依法可不設急診,衛生署已請衛生局回報這類醫院數量,如果不多,一律將原本的限時急診改視為門診,使得門診、急診涇渭分明;如果數量不少且沒有能力轉型成急救責任醫院,基於在地方上有提供急性治療的必要性,會對此門診另行定義。健保局指出,急診給付較一般門診有加成,未來將視衛生署對限時急診的定義,修改這類診療行為的給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