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新北市為慶祝兒童節,將「送給」學童三項禮物,四月一日不帶書包上學、可帶玩具與同學分享,及上下課時間大反轉。這樣的禮物是能讓孩子高興,卻暗含誤導學童價值觀,與違反教育觀念,不可不慎。
「書包」是攜帶學習用品的工具,攜帶學習所需物品到校使用,本是天經地義之事,難道塑膠袋、提袋等攜帶學用品的物件,就不叫「書包」嗎?是誰讓「形式化的書包」被汙名化,恐怕這才是大人該反省的課題。
大部分教師並不禁止「帶玩具到校」,而平時會被教師禁止攜帶的物品,都是較昂貴或易遺失,舉凡MP3、數位相機、手機等,出發點也是為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若因兒童節而解禁,教師該如何向孩子說明呢?
「上下課時間大反轉」更是弔詭的決策,「學習是充滿樂趣」是該讓孩子建立正確觀念,如果將上下課時間對調,無疑是在告訴孩子,「因為上課是無趣的,所以把它們對調,讓你們快樂一下」,如此一來孩子對正規的學習只會更排斥,況且讓「上課變得有趣」不也是教師該有的專業嗎?為何要因兒童節而傳播似是而非的錯誤觀念呢?
教師們努力整年,希望孩子學習到的觀念,難道要因一個兒童節的錯誤決策,而導致前功盡棄嗎?教育決策者該好好想想了。
李學(嘉義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