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馬總統指示行政院將現行「一律六成」的育嬰津貼,研議改為依薪資高低決定成數的「階梯式育嬰留職津貼」,讓高薪者不必拿很高,但低薪者可領更高成數津貼。
據台大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麗容指出,育嬰假津貼若採階梯式,將有所得重分配的意義,會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者,大都薪資較低,改為階梯式,可使低薪者受惠。
筆者支持「階梯式育嬰留職津貼」概念,也希望能藉此減輕育嬰負擔,並達到所得重分配目的,但認為,馬總統將少子化視為國安危機,因此,政策設計是以「鼓勵生育」為前提,但階梯式育嬰津貼政策,只能減輕生育者經濟負擔,並無法「鼓勵」民眾多生育,政府還要經營整體生育政策,才能讓民眾「放心生」。
其次,不論怎麼進行所得重分配,育嬰津貼並非「專款專用」,財務來源是就業基金,而就業基金原本必須負擔失業給付、職業訓練、提早就業津貼,及勞保被保險人的健保費,若加上育嬰津貼提高成數,而政府卻未另闢財源,不但不能進行所得重分配,還將導致就業基金財務危機。
政府重視育嬰政策是正確的,但首務並非提高津貼成數或施行新制,而是要為育嬰津貼闢新財源,避免為了政策成效而寅吃卯糧,反而讓申領其他補助的民眾失去保障。
羅宋(台南市/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