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天表示,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於二○○八年花一百五十三萬元買到一把「假提琴」,招標過程有瑕疵,文建會只將當時承辦人員記兩支申誡,有包庇之嫌;文建會則表示絕無包庇。
文建會所屬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於二○○八年公開招標購買具收藏價值的小提琴,但該樂團團長劉玄詠找來非專業的評委審核,招標過程中有廠商質疑採購案鑑定事宜不周詳,但劉玄詠並未採納其意見,更表示真偽鑑定書並非採購決定要件,最後以一百五十三萬元購得Lucci. G 1978小提琴一把,直到去年四月文建會調查才發現是假貨。
陳亭妃批評,這樁採購案鑑價單是由廠商開出,而非保險公司的保險鑑價證明;且原廠證書是由廠商變造,沒有正本、尺寸、照片等。這把假琴現在成為證物,封存在文建會的政風室,但難保交響樂團不會再有假貨。
文建會第三處長許耿修回應,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等水落石出後,有涉及違反刑法者,一律移送法辦。若有行政疏失,也會處分,絕不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