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八百億的治水特別條例本來應該透過理性討論、仔細審議,但是在立院新會期即將開議之前,行政院長謝長廷突然要求在野黨倒閣,導致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關係陷入緊張對立氣氛。經濟部長何美玥隨後又指出,治水計畫並不是「幾款條文就想申請幾百億元」;每條河川規畫方案都有一本書規模,並非草率成章。事情的發展演變成朝野政黨及行政和立法兩院之間的「口水戰」,實在令人遺憾。
回顧「治水預算」,一開始就陷入僵局,其實出在政府在許多作為上頗有令人非議之處。就該議題而言,行政院一開始就套用「特別條例」的模式,排除財政紀律相關的規範,其實是近年來政府已經超乎常態的推出好多特別條例、特別預算和追加預算的無所節制,更造成財政加速惡化,讓民眾難以諒解。尤其水災連年有之,政府如果有心、有效率,當初就應積極處理,在年度預算裡逐年編列必要的治水經費,而不是自己刪減 ;尤其去年才通過的「五年五千億」的「新十大建設」,搞了一堆噱頭,卻連基本的治水計畫都沒有,更是令人不解。如果行政院要走正道,其實就直接修改新十大建設內容,將治水計畫納入,問題早就迎刃而解,也不會增加財政負擔。
更重要的,對於最近發生的水患問題,行政院從來就沒有針對問題提出防治之道,以及因應對策的優先順序提出完整的「檢討報告」,向民眾做出交代。而當初各界批評行政院提出的治水法案,只有三、五張紙,區區七條,沒有細部計畫,甚至被形容為「一個字好幾千萬元」時,行政院為何就是悶不吭聲,也不願對輿論做出回應或澄清,更是令人百思不解。如今,突然又說經濟部早就提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立法院卻又表示行政院從來沒有向立法院送出有關治水方面的詳細計畫,也沒有到立法院各個黨團溝通。雙方各說各話,是否背後有政治操弄的動機,行政部門也有必要做出澄清。
其實,沒有人會反對政府編列防治水患的計畫和預算,在野黨也不會笨到存心阻撓有利國計民生的法案。問題是,政府現在自己把財政搞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平日又沒有把錢花在刀口上,常常以公共建設作為施政的「業績」,不作成本效益分析,以至於公共建設變成養蚊子的廢墟案例屢見不鮮,乃至於出現水患後才發現平日把錢花在消費用途上去了。例如,支應緊急用途的預備金都被拿去放煙火、修官邸等等相對不重要的事情上,回過頭來反而趾高氣昂的要制訂「特別法案」,編列「特別預算」,排除財政紀律的規範,不受舉債的限制,還要負責看緊民眾荷包的立法院乖乖通過,否則就要冠上「不顧民眾死活」的罪名。這實在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作為。
因此,我們呼籲,行政部門意氣用事的話就少講了;治水計畫如果有計畫、有資料、有數據,就提供給立法院、在野黨,民眾對於公共建設浪費的質疑,編入年度預算的要求,也都應該具體的回應。台灣實在禁不起口水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