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為了避免去年十一月大火重演,上海市政府決定將各工地鷹架周邊五十公尺,以及全市屋頂、陽台、室內,列為春節期間禁止燃放鞭炮、煙火的地點,並在市區內畫定禁止燃放的路段與區域。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一棟二十八層公寓大樓,疑因工人裝修外牆時的電焊火花,不慎波及鷹架上的尼龍網等易燃物而引發大火,造成五十八人死亡、逾一百人受傷的慘劇。
為了避免憾事重演,上海市政府擴大禁止煙火施放,除了機場、火車站、工業區、金融區、商業區、觀光景點等,春節期間一律禁止燃放鞭炮及煙火,其餘民宅、工地等地區,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四及元宵節,白天從上午八時到下午六時,也禁止燃放鞭炮、煙火。
上海也縮減春節可合法銷售的鞭炮與煙火種類,從去年的三百多種驟減到一百八十種,並禁止電話、網路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