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將屆三年,卡債受害者自救會認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欠缺同理心,更生清算過於偏頗,通過比率低得可憐,昨天到司法院陳情,要求法官傾聽卡債族聲音,提高更生清算比率。司法院表示,會盡速以書面答覆。
律師林永頌指出,消債條例施行以來,更生通過比率才百分之十三,相對日、韓均超過百分之八十五差很多;在清算免責部分,更少於百分之十,台北地院一件都沒通過,台中地院也只有百分之十四。
他表示,消債條例認為免責是原則,但法院卻當例外,對消債條例與卡債族受害人的處境完全不瞭解,收入支出亂認定,認定標準不利於債務人,且偏袒銀行,才會造成通過比率過低的結果。
林永頌以受害人蔡先生為例表示,他在失業後因背負父親車禍的龐大醫藥費,陷入卡債,其妻提供更生聲請,法院卻以有能力償還債務為由駁回,小孩的獎助學金與幾項政府急難救助也被認定為經常性收入;支出方面卻又剔除必要支出,蔡先生中風母親醫藥費即使有單據,不視為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