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安寧緩和條例,末期病人,可由病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屬共同同意拔管。但多名醫師認為,宣導意義大於實際效果,實行上有困難。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原則上所有家屬都必須同意,至於如何實行,施行細則將一一明訂,例如戶口名簿等文件,或海外親人以書信同意等方法。另外,資料送交醫學倫理委員會後,未來也將訂定是由委員採多數決或共識決來決議。
不過,台大醫院神經外科加護病房主任黃勝堅表示,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等必須全數同意,他直言「做不到」,因為有些家屬根本找不到,要全部都願意簽署也很不容易;就算所有家屬都同意,很多醫師會認為醫師是要來救人的,甚至可能不願意執行拔管。
黃勝堅說,雖然實質效果不大,但拋出這個議題等於讓國人開始去討論「允許自然死」的概念,重點是為了讓末期患者如何在舒適有尊嚴的狀況下自然死亡,而不是「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