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明年底全面計程收費,但遠通電收的ETC電子收費使用率未達合約標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作為決議,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提出ETC收歸國營可行性評估報告。
立委的想法欠實際,顯然不了解ETC。
ETC使用率不高的因素很多,例如多數人不是每天行駛高速公路,認為沒必要裝機;其次,除了泰山等大型收費站,有多達三條ETC專用道,多數收費站只能分出一條ETC專用道,裝有車上機OBU的車輛,無法較快速通行,多少會降低裝機意願。
ETC業者遠通電收是該更積極改善,但專用道不夠的問題,並不是業者能解決。
另有立委認為「收歸國有,沒有利益行為後,很多問題可迎刃而解」,這是不了解商業社會,民間業者目的當然在利益,能賺錢怎會不賺?收歸國有,沒有利益行為,恐怕反而像國營企業,沒有業績壓力更怠惰。
而且,若做得不好就收歸國有,國家那有這麼多機構管理?到時還不是增設部門,立委真以為是好辦法?
遠通電收的改善方案中有一項「全民體驗」,只要事先登記、付款,就可免裝機,上高速公路使用ETC車道,但有立委認為「不用裝機就可體驗,先前裝機者是笨蛋」。
立委顯然不知道「免裝機體驗」內容,這項措施只限一年,是促銷方式,到期後還是要裝機,筆者即因如此,上周直接裝機,立委不了解情況就發言,不負責任。
若要提高ETC使用率,最該考慮的是增加專用車道,並將打九五折的優惠提高到九折;至於遠通電收裝機免費,卻要「送」一個手機門號,綁約兩年,讓已有手機的人困擾。這些若不檢討,無法提高使用率。
林育成(桃園市/通勤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