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賴炯福大樹報導】為保障國內各宗教團體的宗教自由,並了解政府所制定的「宗教團體法」,正在佛光山舉行的「寺務行政講習會」昨日邀請內政部民政司司長黃麗馨主講「宗教立法探討」,說明宗教相關法令與立法精神,讓與會者了解與宗教相關的法規。黃麗馨表示,民政司正努力與各宗教團體、學者專家溝通協商,期待能制定一部讓全國宗教團體無憂慮、並保障宗教自由的宗教團體法。
黃麗馨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及其他相關法條規定,也都與宗教有關,例如:宗教學校學位認定、服兵役、土地暨房屋買賣、轉移等,這些都有待「宗教團體法」立法通過。「宗教團體法」雖已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草案條文
;但仍等待三讀通過,正式立法公布後實施。
由於法律條文總是讓人感到艱深、枯燥乏味,但條文內容卻又與各宗教團體有密切的關聯,與會各寺院代表能夠用心聆聽,讓黃麗馨深感責任重大,一定會努力讓宗教團體法早日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