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彭博報導,蘋果公司遭指控在沒有經過消費者的同意下,允許應用程式將用戶個人資料傳送給網路廣告商。
這項尋求集體訴訟地位的控告案件二十三日遞交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訴狀聲明蘋果iPhone與iPad內部編寫有識別裝置,可以讓網路廣告商追蹤用戶下載的應用程式、使用的頻率與時間長度。
這份訴狀寫道:「有些應用程式還會把額外資訊賣給網路廣告商,包括用戶的地點位置、年齡、性別、收入、種族、性傾向與政治觀點。」
這份訴訟是由洛杉磯郡的拉羅(Jonathan Lalo)代表提出,被點名洩漏資料的應用程式含Pandora、Paper Toss、Weather Channel與Dictionary.com。
根據訴狀,蘋果的iPhone與iPad都配備用戶無法解除的單一識別碼(簡稱UDID)。訴狀也提到,蘋果聲稱他們會對所有在App Store上販賣的應用程式進行審查,而且若沒有經消費者同意,不會允許應用程式傳送使用者資料。原告將為所有在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至上周期間,曾下載任何應用程式到iPhone或iPad的消費者要求集體訴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