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昨天呼籲立法院加速通過「教師法」修改,並納入教師評鑑辦法。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今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教師可組織及加入工會。張榮輝質疑,加入工會的教師將來可以從「教師法」與「工會法」中,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擔憂老師可能在上課時「留一手」,在外開安親班,無法可管,未來更難淘汰不適任教師。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秘書長符慧中則認為,各行各業都有評鑑機制,連大學教授也須接受評鑑,「為什麼中小學老師可以不接受評鑑?」希望讓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修法,藉此鼓勵優秀教師,提升基層教師士氣與專業。校長協會及全家盟也主張,學校教評會應大幅降低教師代表,讓教師比例由現行二分之一降低,增加家長、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比例,「避免師師相護」,才能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
全教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不論是否有工會法,「教師都是勞工!」更何況修正工會法後,教師仍須遵守教育法規,「不可能因為老師加入工會,就可以去外面開安親班或補習班。」
劉欽旭指出,倡議教師評鑑者,應提出完整制度規畫,若提出的制度經社會討論後,有其公認之可行性和效益,自然會被立法院接受而入法。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說,社會應從爭議不斷的大學教師評鑑制度得到教訓,「教師績效評鑑不是萬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