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關注的「玻璃娃娃」摔死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熱心助人的陳姓學生無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肯定這個判決能符合社會期待,但司法給予陳姓學生溫暖,可是社會與國家又給了身障者多少的無障礙空間?台灣的無障礙環境還是不及格。
好心背「玻璃娃娃」顏姓同學上下樓的陳姓學生,卻因不慎跌倒導致顏生摔死,顏家控告陳姓學生與就讀學校,由於二審判決陳生與學校須共同賠償三百多萬元,社會和輿論批評不斷,認為判決會阻斷善心助人的動機,現在高院作出陳生免賠的判決,多少與社會大眾的期待有關,避免再次被抨擊司法無情。
可是,顏家當初提出賠償告訴,是為了凸顯身障者的無障礙就學空間缺失,因此筆者認為,無論終審結果為何,希望政府能藉由此一案件,檢視無障礙設施,讓無障礙就學空間更充實、更人性化。
身障者就學環境並不友善,許多家長不願意孩子班上有身障學生,排拒的心理讓身障生無法體會友善的氣氛,而各級學校的無障礙空間,不是付之闕如就是聊備一格,及無法符合身障者的需求,「玻璃娃娃」摔死案,就是因學校缺乏完善的無障礙空間。
無障礙設施不符合需求可由建築技術克服,但各級政府因財政拮据無法充分編列預算,及缺乏對身障者同理心的關懷,才是造成無障礙設施缺乏或不完善的主因,希望這次的判決能給政府壓力與省思,真正營造出無障礙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