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學一名老師去年在課堂上看到學生睡覺,糾正說「如果你很累,請你回家睡覺,你不見得要選這堂課」,學生因此控告老師公然侮辱,警方也依妨害名譽送辦,但檢察官認為老師是用中性語句,是合理管教,沒有損及學生人格,不起訴處分。
這則新聞令人感慨萬千。「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老師如果只教書,不教做人道理,是有虧職守,只是「教書匠」;但現在年輕人自由意識抬頭,深植人權觀念,卻常用錯了地方、想錯了方向。
零體罰是時代所趨,老師的「教誨工具」就只有口頭警告、訓誨了,如果學生可因老師糾正行為,就控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那所有老師都教不下去了。
當然,老師的糾正語氣因人而異,有些老師懇切,令人心悅誠服,有些可能尖酸刻薄,令人聽了不舒服。
我相信絕大多數老師屬於前者,即使極少數屬於後者,無非是要維持教室秩序,無意對學生公然侮辱,學生動不動就對老師提告,師生關係破裂,師生倫理蕩然,絕非學生之福。
現在學生人手一支手機,有錄音錄像功能,上課隨時可對老師的言行舉止「蒐證」,已屬不當,如今甚至告上法庭,絕非大家所願見,希望這次檢察官的認定,能給師生倫理立下規範。
張儀鈞(台中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