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由富邦蔡明忠兄弟成立的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經多次討論,昨天以附加十三條負擔的方式,有條件通過結合案。
未來五年內,大富媒體不但每年都須向公平會報告,公平會也將行文金管會,關注大富媒體與富邦是否有不當資金往來,影響市場競爭的行為。一旦大富媒體嚴重違反附加負擔,公平會將可能撤銷結合。
由於外界擔心併購成功後,造成有線電視市場壟斷,公平會針對此結合案決定附加十三條負擔不禁止結合,創下公平會歷來針對聯合行為開出最多附加負擔的紀錄。
不過公平會僅就維持市場競爭部分通過結合,大富媒體要併購凱擘,相關費率、頻道、節目管制及言論集中化問題,還得經過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這一關。NCC表示,NCC會依循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先辦聽證會再做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