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看電視配廣告」是許多家庭常見景象,兒童福利聯盟公布調查指出,國內學童在兒童看電視熱門時段,一年平均看三萬三千個以上廣告,近萬是食物廣告,電視平均每六點六分鐘就出現一次食物廣告,而約有兩成八的兒童坦言,會因看了零食廣告想買來吃。
姑且不論調查報告抽樣範圍與實際的差距,僅看到數據就令人震驚,尤其是都會區的小孩,放學後流連便利商店,這當然與現代小孩的飲食習慣有關,而且他們所處的經濟狀況,比上一代富裕,因此有足夠的零用錢,購買電視廣告的零食、飲料。
這也可能與他們必須長期面對升學壓力有關。
孩子因為要上才藝或補習班,必須在外晚餐,而學校或補習班周圍,便利商店林立,恐怕不買也很難;而且許多大人也有在極度壓力下,會以吃來克服恐懼與壓力的經驗,處於升學壓力孩子吃零食,恐怕也是如此。
父母必須重視孩子不當飲食習慣,這對他們的健康有極大威脅,特別是肥胖常造成心血管疾病,雖然要孩子不吃零食很難,但父母是孩子健康的守門人,還是要注意,讓子女知道飲食均衡的重要,教他們少油、少鹽、少糖,幫助孩子脫離零食的誘惑,並隨時注意孩子身體狀況。
此外,現代媒體發達,影響力無遠弗屆,閱聽人往往無法分辨內容真偽,尤其透過影音刺激,常左右消費者的選擇,特別是青少年,電視可說是陪伴他們長大的重要媒介,他們的價值觀,甚至是消費習慣都被媒體形塑。
因此,養成媒體識讀能力,是當代公民素養重要的能力之一,父母應該教育孩子分辨媒體訊息,政府相關單位也應負起把關責任,修訂相關法規,限制零食廣告播出時段或頻率,社會大眾亦應要求電子媒體自律。
陳常慧(台北市/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