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試辦中的「長期照護十年計畫」,今年邁入第三年,不過隨著人口老化的趨勢,長照體系勢必要盡快走向制度化。衛生署上周將《長期照護服務法》送行政院審議,至於未來提供的給付金額,則要視《長期照護保險法》的補助範圍以及收取的保費而定。
衛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鄧素文表示,與長照體系相關的兩個法案為《長期照護服務法》以及《長期照護保險法》,前者類似現在的醫療法,主要規範長照機構人員條件、管理方式,後者類似全民健康保險法,要訂定補助範圍,並據此來估算應收取多少保費。
長照雙法先後送入行政院,不過《長期照護保險法》因為與二代健保要互相參照,因此目前暫時被退回研議,預估等二代健保上路後,才會有進一步的動作。
鄧素文指出,在長照雙法完成立法前,先透過「長照十年計畫」來補助失能者,對低收入戶且嚴重失能到需二十四小時入住養護機構者,最高每月補助補助一萬八千六百元,但未來若與《長期照護保險法》銜接,會因納入照護範圍的多寡以及保費收取等因素,補助金額必須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