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建教生頻傳遭廠商或業者剝削勞力,教育部全面檢視產學建教合作管道,日前公布「技職院校產學攜手專班注意事項」,明訂學生不得上大夜班、休假休息必須符合勞動基本法規定、合作廠商必須登記立案完成消防檢查等,白紙黑字要求學校簽約時徹底執行。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李彥儀強調,明年度計畫全部照新規定申請,學校申請的計畫書內容須包含所有學生權益事項,這將是能否通過的基本門檻,教育部也會組成專家學者複查,實地訪視產學攜手合作專班,避免類似剝削建教生的案例發生。
注意事項明文禁止廠商安排學生輪值大夜班(夜間十時至晨間七時),工作時間也須按照勞動基準法規定休假與休息,給學生的工作津貼或薪資也須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且必須全數納入合約內容。
所謂的「產學攜手合作專班」,是由高職、廠商、技專校院三方合作,勞委會職訓中心也加入,保障就讀專班的學生在七年內完整升學,同時藉由彈性排課,進入合作廠商實習工讀。教育部統計,今年就有四十一個計畫、五十六個班,共計有二千五百名學生參與,規模僅次於高職建教合作班。
過去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專班,並未明文規定學生上工時間,僅由學校與廠商協調,三年前也曾發生中華技術學院與桃園航勤公司合作的專班,爆發工時太高,薪資偏低爭議,加上最近建教生頻傳遭壓榨勞力,讓教育部決定新增注意事項,明文保護學生實習權利義務。
李彥儀坦言,產學攜手專班性質和高職建教生類似,擔心產學專班學生也發生相同狀況,將過去僅口頭要求的工時問題直接納入條文,白紙黑字要求廠商與學校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