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翁云真專題報導】從普德事件發現,該安養中心當日並無本國籍看護人員留守,照顧員的人數也不符規定,消基會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查核外籍看護比例,及每位看護人員所看護的老人數量,才能杜絕不肖業者為節省成本只雇用外籍看護的行為;只是,本國籍看護又多不願從事二十四小時的看護工作,聘雇外籍看護來彌補本國籍看護人力之不足,也是不得不然的作法,業者對此也很頭疼。
某安養機構業者林小姐表示,曾耳聞有些不肖機構為節省人事成本,大量使用外籍看護,甚至連護士也不是正職員工,更別提這些人員會駐守在機構裡,期間如果老人發生問題,多由外籍勞工應付處理,老人們常無法受到妥當的照護。
但林小姐也指出,本國籍願意擔任二十四小時看護的並不多,而安養機構數量愈來愈多,在市場人力需求增加,又雇請不到本國勞工的情況下,聘用外籍看護是最好的選擇。
雖然國內由醫院開設的慢性病房以及護理之家、安養院等機構,可依法申請外籍看護,不過,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祕書長吳明彥表示,政府對於機構內的外籍看護人力也「卡得很緊」,除了有總量限制,也必須符合一定的本國與外籍人力比,因此,對於原本就人手不足的安養院來說,外籍看護的人力是「看得到、用不到」。
吳明彥表示,勞委會規定,必須要達到一定比例的本國勞工人數,才能申請外籍勞工,原本用意是保障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但是以看護工作來說,本國看護普遍不願意做二十四小時的看護工作,分時段上班對於安養機構來說,人事成本顯得過高,因此不得不透過外籍看護來彌補不足的人力。
但是就他所知,勞委會也要求雇主必須保障外籍勞工符合基本工資,導致現在僱用外籍看護的成本也大幅提高,尤其一些未立案的安養機構,根本別奢想會有足夠的照護人力,被安置在這種環境的老人家,可說是在跟自己的安全下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