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中國人處理人際關係的一整套倫理道德原則,差不多都是從家庭這個本位出發的,這就是別內外、定親疏、序長幼、明貴賤。
首先是別內外。比如父親的父母是「爺爺奶奶」,母親的父母則是「外公外婆」;兒子的子女是「孫子孫女」,女兒的子女則是「外孫外孫女」。蓋因家庭是以父系為統序。父系為內,母系為外,所以男女雙方的親戚,也就有了「表」、「裡」之別。
姑、舅、姨的子女為「表兄弟姐妹」,叔、伯的子女為「堂兄弟姐妹」。一般地說,堂親要親於表親。表親中,姑表要親於姨表。姑表中,娘舅又要親於姑爹。不過「舅老爺」的面子再大,也大不過「姑奶奶」。因為「舅老爺」雖然是男人,卻是「外姓」,哪裡比得上「姑奶奶」是自家人?
一個女人,由姑娘而姑媽而姑奶奶,面子便逐步升格。如果是「老姑奶奶」,面子會大得嚇人。所以,那些厲害的女人,總是會自稱或被稱作「老姑奶奶」。
實際上,家庭和家族的「內外」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血緣的內外」。在人類開始建立家庭制度時,以母親為「內」,父系為「外」,只有同母兄弟姐妹之間不能通婚。進入父系制以後至今,則以父系為「內」,母系為「外」,堂兄弟姐妹之間不能通婚,表兄弟姐妹之間的 通婚則不但不被禁止,反倒頗受鼓勵,叫「親上加親」,如賈寶玉與薛寶釵。
另一種則是「家室的內外」。一般的說,男曰「家」,女曰「室」。所以男子有妻叫「有室」,女子有夫叫「有家」
;男子娶妻叫「室」,女子嫁「室」,則是家中的房間和內室,故「家」與「室」,也有內外之別││夫家主外,妻室主內。妻子叫「內人」,妻弟叫「內弟 」,妻侄叫「內侄」,妻眷叫「內眷」,丈夫則叫「外子」。
這一內外,與前種恰好相反。如果僅按字面理解,以為「內侄」竟比「外甥」親,那就大錯特錯了。
家為什麼可以「別內外」呢?因為它不但有組織形式而且有物質形式,也就是有房子、有建築。任何建築,都有自己的內部空間。因此,即便只不過一牆一隔,也有內外之別。
「家庭」這兩個字,一從「←」,一從「←」。「←」是「交覆深屋也」,「←」則是「依山崖建造的房屋」,兩者都是建築。但從「←」字的多不住人,或不住夫妻(如廟),或非家居(如店)。看來從「←」和「←」,也有內外之別。如「庭」,本來是「廳」,後來又指堂階前的地坪,所謂「大庭廣眾」,當然不是內部。
所以「家庭」二字,就兼內外而有之││家為內,庭為外。故家賊曰「宄」,家奴曰「宰」,家臣曰「宦」,家禍曰「害」,外人入內曰「客」,外賊入侵曰「寇」,依附他人曰「寄」,敬愛家人曰「寵」,都從「←」而不從「←」。
內外之別,也就是「遠近之別」、「親疏之別」。這裡的遠近,不僅是地緣上的。一般說來,愈親近者,則情感也愈深,權利也愈大,義務也愈重;愈疏遠者,則情感也愈淺,權利也愈小,義務也愈輕。而集中體現了這一規定性的,便是所謂「五服」。
「家」之五服(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是古代的一種喪服制度。「斬衰」最重,關係也最親;「緦麻」最輕,關係也最疏,已遠離高祖(五代)。所以,五服傳統上也用來作血緣關係遠近親疏的標誌,出了五服,便不再認為是親屬。
從五服不難看出一些不平等性質,即「重男輕女」和「尊長抑幼」。比如夫妻之間、父子之間,照理說親疏是一樣的,但子為父、妻為夫,要服「斬衰」,父為子、夫為妻,則只服「齊衰」,只有長子去世是個例外。又比如,媳婦為公婆服「齊衰」,女婿為岳父岳母卻只服「緦麻」,岳父岳母的待遇竟與外甥、外孫、女婿同。可見,家之五服和國之五服,意義雖不一樣(家之五服是「喪服」,國之五服是「臣服」),本質卻是相同的,都是一種「等級制度」。這樣,「五服」的功能也就不止於「定親疏」,它還包括「序長幼」和「明貴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