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平第一次知道櫻桃這水果,是在小時候讀〈華盛頓砍倒櫻桃樹〉的故事,但是在七十年代的馬來西亞鄉村,我是吃榴槤和紅毛丹長大的,壓根兒也不曾目睹櫻桃。
到了八十年代,櫻桃是蛋糕上的點綴品,但在熱帶的大馬是坐飛機來的貴族水果,不願付天價購買,因為吃了榴槤、紅毛丹,我還忙著吃芒果、波羅蜜等等熱帶水果呢!我對櫻桃只是有點嚮往而己。
九十年代始遷到溫帶國度,世界變了樣,熱帶水果是天價,但是櫻桃還是居高不下。櫻桃的種植不易,採收又費時費事,即使是在原產地,櫻桃都算是一種價格較昂貴的水果。可是我們一家三口嗜食它,一周的需求量是至少六公斤。於是每一次在超市排隊付錢時,總引起老外的注意,似乎每一回都是我們買最多的。
買櫻桃需要挑選,表皮有光澤、果實碩大飽滿、呈暗紅色,才是佳品。在超市購買是十拿九穩的滿意,在菜市場卻必要提防奸詐的小販。很多時候,小販要求顧客眼看手勿動,買者說明要買幾公斤,小販就從堆積如山丘的後方秤了一袋。繼後打開一看,大吃一驚,怎麼不對版?原來擺在最前面讓顧客包滿意的品質和價格,只是欺騙的手法。
在法國這兒,我們幾乎每一年都受騙,今年櫻桃季節伊始,我就和夫君商議不要再受騙,拒絕向那一種人(小販)購買。避開了法國,六月杪,我到德國柏林,還是上了相同的當!嗚呼哀哉之外,我是為一件事困擾的:
我真的很不願意說出真相,我生為華人,在這異國,我屬於「外來民族」或「少數民族」,對此我的敏感性是強烈的。在這兒的菜市場,小販基本上分為本土法國人和外來民族。如果是向法國人買櫻桃,你得到的品質和攤上看到的是大同小異的,也就是說跟本土人購買,多了一份安心。
和外來民族小販交易,則像打一場精神戰,我可以不罵不怨,但無法不以自居外來民族,感傷另一個外來民族。你說本土法國人是以什麼眼光看待我們這群,不論膚色是黃、是黑、還是黝黑的外來民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