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雄市教育局昨天舉辦「防制校園霸凌工作研討會」,教育局官員在研討會表示,高雄市明星高中日前發生的不是「霸凌」,只是「男女朋友吵架拉扯」。高雄中學上周四一名男學生在校園打了一名女學生巴掌,引起教育局重視。教育局教育局科長戴淑芬強調,這件事不是校園霸凌,是「男女朋友吵架」。
中山大學教授鄭英耀說,根據挪威學者解說校園霸凌的定義是:一個學生長時間、重複地暴露在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欺負或騷擾行為之中,包括有三項特徵,即重複性、故意傷害行為、力量失衡三項特徵。
鄭英耀提醒教育人員,尤其是站在第一線的老師,不要隨意罵學生「豬頭」,鄭英耀更提醒在場的教育人員「千萬記住,不要做!」
鄭英耀發現,台灣中學生不論性別及教育階段,最常見的校園霸凌類別是言語與肢體霸凌。最常見的霸凌行為是罵髒話、嘲笑、叫難聽綽號、說壞話等言語霸凌行為。
另外,霸凌者認為,捉弄或是輕微霸凌只是在開玩笑,稱不上霸凌,但受凌者及旁觀者卻認為,惡意捉弄或過度言行也會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