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遊說法》是政府重大廉能指標,實施即將屆滿兩年,中央各部會登記遊說案件僅兩百餘案,顯見多數遊說仍屬於「地下」。內政部長江宜樺坦言,當初立法與實際情況有落差,內政部將在八月舉行研討會,聽取學者意見,決定是否修法。
遊說法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八日上路,各部會必須在官網揭露相關資訊,統計兩年來各部會公布遊說案約兩百多件,立法院遊說案雖達九百一十三筆,但扣除重複遊說,實際登錄只有一百八十二筆。
官員不諱言,實際遊說數量遠高於政府公布數字,立委呂學樟林滄敏點出問題所在:國內民情不同,倘若要求選民登記資料,豈不被罵死?
不少部會遊說內容幾乎淪為民眾陳情,例如總統府登記遊說案竟是「重新定義一個中國」,教育部遊說案是承認大陸學歷;再者,部會公布案件也有過度揭露問題,例如遊說人身分證、住址、手機全都公布,有違資料保護原則。
儘管遊說法為杜絕利益輸送,但實際登記案件,有陳報費用僅一成,其他幾乎都沒有花到錢,這與各利益團體編列龐大公關費進行遊說有極大出入,立委呂學樟坦言「遊說法需要深入檢討」、「政府不能只做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