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保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支付制度實施後,民間團體接獲民眾投訴遭醫院趕出院,「因醫生說健保局規定住院不能超過七天」,且規定出院後兩周內不能急診,質疑是醫院為了讓住院天數、再急診率不要增加,以免被健保局盯上,想盡花招推掉病人。
過去健保採總額制度下的支付方式,論量計酬為主,依醫療服務項目實報實銷,較易誘使醫院報得愈多愈好,形成浪費。
今年起實施的DRGs支付制度,是以住院病患的診斷、手術或處置、年齡、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分成不同的群組,同時依各群組醫療資源使用的情形,於事前訂定各群組的包裹支付點數。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副組長黃經祥表示,有醫院為了讓住院天數、再急診率不要增加,要求插管治療的病患只能住院七天,且出院後兩周內不能急診,醫師都說這是「健保局規定」。
黃經祥認為,很多病人聽從醫師指示,根本不清楚是否是被「趕」出院,還是真的可以出院。
他提醒民眾,健保局沒有規定只能住院七天,也不可能規定出院兩周內不能掛急診,民眾遇到不合理的狀況,一定要主動申訴。另外,出院後一定要向醫院索取病歷摘要,了解醫院是如何治療、為何可以出院,作為以後轉診、急診的參考。
根據健保局統計DRGs第一季醫院申報監測發現,醫院平均每件住院天數由四點四二天下降為四點一八天,整體下降百分之五點二九。
病人三日內再急診率為百分之一點六七,比去年同期增百分之零點一三,健保局認為僅是微幅增加,屬正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