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早使用的銀元,是由外國流入的,俗稱為洋錢。和洋錢發生關係的是紋銀,都是十九世紀中國流通的貨幣。
流入始於明代
明清之際,由於貿易的關係,外國銀元即大量流入中國,我們可以從許多史料記載中看到。
明萬曆年間張燮所著《東西洋考》第五卷說:「大者七錢五分夷名黃幣峙,次三錢六分,夷名英唇,又次一錢八分,名羅料厘,小者九分,名黃料厘,俱自佛郎機(即西班牙)攜來。」
通考第十六卷稱:「至於福建廣東近海之地,又多使用洋錢。其銀皆範為錢式,來自西南二洋,約有數萬。大者馬錢,為海馬形,次曰花邊,又次曰十字錢。花邊亦有大、中、小三等。大者重七錢,中者重三錢有奇;小者重一錢有奇。又有刻作人面,或為全身,其背為宮室器皿禽獸花草之類,環以番字。兩面皆為人形者,閩粵之人呼為番銀,或稱為花邊銀。凡荷蘭、佛郎機諸國商船所載,每以數千萬元計。」
西班牙銀元在一六○○年以前已流通於菲律賓島,從菲律賓進入中國的廣州、寧波、廈門等處,也有從墨西哥到西班牙、印度到中國廣州。大體說,中國自從和歐洲各國有貿易往還後,西班牙逑本洋逜乃經廣州流入。
本洋與鷹洋
清初流入中國的洋錢種類很多,最主要的是兩種:西班牙銀元,俗稱本洋,在十九世紀以前盛行於中國;墨西哥銀元,簡稱墨洋,又因鐫有鷹徽,俗稱鷹洋,在十九世紀中葉以後盛行於中國。
這兩種洋錢都是在墨西哥鑄造的。墨西哥自新大陸發現後成為西班牙的殖民地,在這期間所鑄造的銀元,稱為西班牙銀元;一八二一年墨西哥獨立後所鑄造的銀元,稱為墨西哥銀元。這兩種銀元都是一八五四年以後流入中國。
根據滿清宣統二年,度支部調查外國銀元流入中國的流通量,約計十一億元多,其中鷹洋約占三分之一。
紋銀和洋錢
紋銀和洋錢按照近代貨幣制度的觀點來看,可以說都屬於銀本位。不過對於滿清政府,是有分別的,它們認為紋銀的成色是十足的,洋錢則不是;紋銀是中國的貨幣,但洋錢則受沿海一帶人民普遍的歡迎,以十足的紋銀換兌低潮的銀元,在經濟上是損失的,我們從當時許多官文書中,可以普遍的看出這種議論,如:
兩廣總督吳熊光於嘉慶十二年(一八○七年)奏請飭禁洋錢摺內說:「省會及佛山鎮五方雜處,貿易皆以洋錢,遂流行通省……甚至民間行使,必須先以紋銀兌換洋錢,再將洋錢兌換制錢使用,是國寶流通,轉使外夷潛操交易之柄,於國政甚有關係。」
戶部左侍郎蘇諤額於嘉慶十九年(一八一四年)請嚴禁海洋夷商私運內地銀兩及販進洋錢摺內說:「向來外洋夷民准與粵東沿海地方客商以貨物互相交易,至內地金、鐵、銅、鉛與外夷洋錢銀兩均不得互相販運,律載綦嚴。近年以來,竟有夷商賄連洋行商人,借回護夷兵盤費為名,將內地銀兩絡繹偷運,每年均計竟至百數十萬之多,並將外洋低潮銀兩製造洋錢,又名番餅,又名花邊,每個重七錢三分五厘,始則帶進內地,補色易換紋銀。沿海愚民私相授受,漸漸流行。邇年居然兩廣、楚漢、江浙、閩省暢行無忌,夷商以為奇貨可居,高抬價值,除不補色外,每個特加算銀七八分不等。」
貴州道監察御史黃中模於道光二年(一八二二年)請嚴禁紋銀偷漏出洋摺:「偷漏之由,係因廣東民間喜用洋錢,於是洋商私用紋銀收買洋錢,與江浙茶客交易,作價反高於紋銀。……此在洋商方自以為得計,殊不知洋錢鎔化,僅得七八成低潮銀,洋商與夷人兌換,則皆十足紋銀,而作價反低於洋錢,暗中虧折殊甚。」
福建道監察御史章沅於道光九年(一八二九年)請禁夷商以違例貨物私易官銀出洋摺,其中形容夷商「賣物則必索官銀制錢,買物則概用番銀夷錢,銀低錢薄,僅當內地銀錢之什七。或仍以番銀給還,則不斷收納。」
太常寺少卿盛宣懷於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奏稱:「墨西哥國以九成之銀鑄錢運行中國,易我十成之銀,歲耗以萬億計。」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劉慶汾於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呈請代奏:「外國行銷我國洋錢,每元內攙銅質數分,歲計受此成色之虧不下二百餘萬元。」
民間自鑄銀元
洋錢大量流入中國後,大大的傷害了中國社會經濟,尤其因為它極受一般人民的歡迎,使它的兌換價值超過了它的實際價值。因此有識之士多主張滿清政府自己應該鑄造銀元,可是滿清王朝守舊派勢力很頑固,認為這樣做「太變成法,不成事體」,只有聽由洋錢在中國貿易和市場上猖獗不已。
道光十三年(一八三三年)上諭:「諭內閣……茲據陶澍、林則徐酌籌利民除幣事宜,分析具奏,所謂洋錢平價,民間折耗滋多,惟當設法酌截其流,要於聽從民便之中,示以限制,其價值以紋銀為準,不得浮於紋銀,庶不致愈行愈廣……」
滿清政府反對自鑄銀元,但由於實際需要,人民和地方政府便自行仿造。從道光年間起,各地仿造銀元的風氣大熾,沒有官鑄與私鑄之分,這才結束了洋銀在中國的猖狂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