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向消保官投訴,指稱便利超商電池販售價是進貨成本的一倍,毛利率百分之百,遠比量販店等其他賣場要貴許多。
依經濟學理論,購買一件商品所付出的價格,考慮的不只是金錢成本,還有機會、時間成本,及便利性等因素。
量販店的電池單價看起來比便利超商低,然而,以台灣便利超商的高密度,需要買電池時,消費者大概走不到一百公尺,花不到十分鐘,上量販店就不同了,不論自行開車、得騎機車需要支付油料成本與車輛折損成本,搭公車也要車票,而且都要一段時間,除非剛好住在量販店附近,否則所有成本絕對比上便利超商多。
此外,消費者在便利超商和量販店的購物型態截然不同。上便利超商買東西是為了臨時需要,上量販店則屬計畫性購物,前者可能只買一顆電池,後者可能還要買一堆民生用品。
再從經濟學觀點來看,超商是因將商品運送到距消費者最近的店,先替消費者負擔運輸成本,並節省消費者時間成本等,售價因此比量販店高,而研究量販店的學者表示,量販店能壓低成本,最主要是把倉儲成本轉嫁消費者,提高周轉率,讓消費者一次大量買進物品。

上量販店買電池或許便宜,但可能一次得買一顆以上,而且還會購買其他用品,若以去一次量販店與便利超商只買一顆電池來計算,上量販店的總成本並不會比便利超商低。
購物是複雜的行為,商品定價也一樣,一項產品在不同的商店因不同的消費環境、目的及購物成本,而有不同定價,例如量販店一罐鋁罐可樂約九到十二元,若從小吃店到高檔餐廳或夜店,則二十元到一百元不等,餐廳的酒類飲料更是進價的三至七倍,遠超過一般商店的價格,如果電池價格不合理,那飲料等各種民生消費品在便利超商、量販店的價差都很驚人,難道要全面降價嗎?
此外,在自由市場經濟中,消費者可自行選擇上什麼商店購買物品,如果覺得便利超商太貴,可去量販店買,便利超商並沒有壟斷販售權,也沒有強迫消費者一定要來買,在物品不是重要民生物資、又沒有壟斷市場下,要求便利超商降價,或許可討好消費者,但對負擔不同成本的企業是不合理的。
王騫(台北市/研究人員)